“人勤春來早,,百事農為先,,春耕生產是農業(yè)全年豐收的關鍵時期,,也是農村矛盾糾紛多發(fā)時期,,加上疫情防控不能集中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我們司法所工作人員走向田間地頭開展法律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受到群眾的歡迎”,,諸城市司法局石橋子鎮(zhèn)司法所負責人董大偉說。
一年之計在于春,春耕備播正當時,。山東省諸城市石橋子鎮(zhèn)堅持疫情防控,、春耕生產兩手抓,兩不誤,,在積極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的同時,,認真組織抓好春耕生產,確保不誤農時,。鎮(zhèn)綜治辦積極配合春耕生產組織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法律宣傳服務工作人員走進村莊、走上田間地頭,、進農戶,、入大棚,用“土言土語”,、“家長里短”的方式,,結合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加入法治宣傳的內容,為不同的群體,,從不同的側面,、不同的角度講解,宣傳防疫知識,,調解矛盾糾紛,為他們提供精準的法律服務,。
“在農村出現擱置荒蕪土地的,、破壞污染土地的、非農業(yè)建設占用耕地等三種行為的,,土地將有可能會被收回,,大家一定要記住不能做以上三種行為,最新版《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出現以上三種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土地”。在龍石頭河社區(qū),,社區(qū)法律顧問劉玉峰以案釋法,,結合春季農村土地流轉,宣傳《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土地法規(guī),,講解土地承包,、流轉合同訂立的注意事項。
“聽了有關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的講解,,讓我們懂得了不少農村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識,提高了我們社區(qū)干部的法治水平,,更重要的是避免了因合同訂立不合規(guī)而引起的糾紛,,收獲頗多”,,龍石頭河社區(qū)書記秦金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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