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jié)還沒到,,有些月餅卻急不可耐“早產”了,。在廣西貴港,有市民買月餅時發(fā)現(xiàn),部分月餅生產日期被標注到9月10日,。對此,,月餅生產廠家回應,生產日期本在9月1日,,而9月10日系新員工操作噴碼手誤,,多打了個“0”。但廠家僅憑一面之詞,,即便召回問題月餅,,也難平息公眾質疑。
生產日期重要,,是因它和食品保質期限“掛鉤”,。月餅生產日期‘早產’,一旦消費者按“早產”日期推斷月餅保質時間,,可能誤食過期月餅,,從而危害身體健康。
月餅生產日期,,也關系到市場供銷,。月餅是中秋節(jié)的“標配”,為滿足市場需求,,廠家要提前把月餅備足,,并在存量基礎上按銷售波峰分批備貨。對商超而言,,掌握好銷售時機也極有必要,,比如提前將月餅上架,形成錯峰銷售,,最大程度占據月餅銷售時間節(jié)點,。此外,月餅生產儲存技術進步,,也給商品預先生產、提前上市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早產”月餅出現(xiàn),,是否是廠家為及早占領市場,在噴碼生產日期時將時間延后,,以便月餅上市時顯示其乃最新出爐,?這一操作被市民發(fā)現(xiàn),或許是廠家,、商家配合的“疏漏”導致:廠家不小心將月餅出廠,,而商家不夠仔細,把本應推后上架的月餅提前展銷,?如果是這樣,,那么廠家為使月餅保質,,是否會無視防腐劑添加標準而過量使用呢?
廠家回應難以取信,,也和之前僵尸月餅數(shù)度“重出江湖”,,辜負人們對食品安全的信任有關。有網友調侃,,月餅在倉庫多放兩天晚些上架,,或月餅被召回后繼續(xù)銷售,正好就在9月10日,,也就不是“早產”了,。調侃或許博人一笑,但能看出,,在攸關食品安全的生產日期上,,一旦廠家、商家胡作非為,,消費者知情權便形同虛設,。公眾質疑“早產”月餅,除了生產日期所謂“失誤”,,也懷疑月餅產銷可能存在貓膩,。
根據食品標簽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包裝生產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裝或灌裝日期,即將食品裝入(灌入)包裝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明確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顯然,,月餅“早產”不符合國家標準。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食品生產企業(yè)應建立食品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與之對應的,,食品生產企業(yè)要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從事食品批發(fā)業(yè)務的經營企業(yè)也應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fā)食品的生產日期或者保質期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如果“早產”月餅其他流程規(guī)范,,只是新人操作失誤,其得以流入市場,,產銷環(huán)節(jié)的自我核驗顯然失靈,。
根據《食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處罰,。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中,對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情形也有對應處置規(guī)定,。
如今,相關部門不妨介入調查,,澄清真相,,給公眾信實說法。至少通過追溯,,能夠知曉這究竟是偶發(fā)生產事故,,還是月餅產銷環(huán)節(jié)有漏洞。若有違法經營,,究竟到了什么程度,?造成哪些安全隱患?是否有彌補可能,?另外,,“早產”月餅出現(xiàn),是監(jiān)督不夠細致,,還是產銷多方合力隱瞞,?即便有憑證記錄無誤,監(jiān)管部門也不可放松,,應通過蛛絲馬跡,甄別細節(jié),,得出全面客觀結論,,回應公眾內心疑惑。
白毅鵬/中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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