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王向陽)4月20日,我市檢察院為12名從我市教育,、婦聯(lián),、團委、社會志愿組織等單位,、機構中層層選出的合適成年人頒發(fā)“臨時家長”聘書,,以便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當涉事人父母缺席的情況下?lián)巍芭R時家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法律規(guī)定,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必須有父母等合適成年人參與,。但實際案件中,因種種原因,,未成年人父母等合適成年人“缺場”的現象時有出現,,影響了案件偵查的順利進行。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規(guī)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執(zhí)法辦案,,保證未成年人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我市檢察院根據法律規(guī)定,,從全市選出了12名合適成年人,,以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當涉事人父母缺席的情況下?lián)巍芭R時家長”,。
近年來,,我市檢察院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大膽探索,,深入實踐,,創(chuàng)造性開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全面推行“捕,、訴,、監(jiān)、防,、幫”一體化工作機制,,整合力量資源,創(chuàng)新措施手段,,用心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積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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