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司法廳近日公布《山東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權責清單》,厘清省、市,、縣三級實施主體和權力責任,,明確各個事項的設定、行使依據及有關條款、實施層級及權限、對應的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及依據等,在山東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建立了權責清單制度,。
清單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檢查,、行政獎勵,、其他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8類47項權力責任事項,,基本統(tǒng)一了省,、市、縣三級司法行政機關行政權力事項名稱,、編碼,、類型、依據等要素,,實現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兩單融合。
據山東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清單將推進權責清單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重點破解清單標準規(guī)范不統(tǒng)一,、內容差異較大、權責不對等,、監(jiān)督問責不具體,、清單實用性不強等問題。
山東省表示,,將發(fā)揮權責清單制度在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推動政府部門全面正確履職盡責方面的基礎性作用,確保山東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依法履行職能,,全力服務法治山東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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