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張身份證,,存儲著重要的個人信息,是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的身份憑證,。存取款,、訂合同、坐飛機、住酒店,,都離不開這張卡片,。而近日一則“二代身份證藏‘先天缺陷’”的新聞,卻讓人心頭一驚,。據稱,,二代身份證掛失補辦后,原身份證仍可使用,;一些遺失或被盜的身份證被非法交易,,形成信息安全隱患。盡管公安部迅速進行了回應,,但公眾的疑問仍未完全打消,尤其在極端個案的渲染下,,身份證安全問題引起高度關注,。
平心而論,身份證不慎遺失并恰好被出賣,、造成失主權益受損的,,在現實生活中概率很小。但“丟人可以,,千萬別丟身份證”折射出來的公眾焦慮依然提醒我們,,有必要高度重視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
可以確定的是,,身份證由一代升級為二代,,安全漏洞大大減少,人們進行社會活動也更為便利,。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身份證法時明確規(guī)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目前,,全國已經有1.6萬多個派出所開始登記二代身份證指紋信息,。查缺堵漏、技術升級固然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但不能奢望技術為每個人提供高枕無憂的“保險箱”,,而應該提高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加強全社會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立體防護,。
對個人而言,保管好身份證是應有義務,畢竟丟失之后,,麻煩是自己的,。如果不慎遺失,切不可認為掛失無用,,因為到派出所掛失之后,,公民便依法享有追償和免責的權利。日常使用中的一些細節(jié)也需注意,,如在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要用筆跡注明用途并覆蓋住復印內容;無用的身份證復印件要注意及時撕毀,,等等,。
對于全社會而言,需要提升法制觀念,,防止個人信息濫用,。修改后的身份證法中,增加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對居民身份證信息的保密義務和違法責任,。需要做的,,就是將法律落到實處,不給覬覦者以可乘之機,。
正如公安部相關人士表示的,,很多與身份證相關的問題出在驗證環(huán)節(jié)。本來要認真核對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卻一掃而過,,讓不該登記的人蒙混過關,讓假冒的取款人拿走了錢,。如果每個驗證環(huán)節(jié)都能像高考考場和機場安檢那么嚴格細致,,很多涉身份證的不法行為就不會發(fā)生。
還有一些處心積慮盜用公民身份信息的行為,,令人防不勝防,,甚至形成了產業(yè)鏈,屬于違法犯罪之列,,自然應該從嚴打擊,。我國身份證法明確規(guī)定,冒用,、騙領居民身份證,,或者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責,。公安,、司法等部門需要形成執(zhí)法合力,不給這類違法行為以生存空間,。
正視身份證背后的信息安全焦慮,,需要各方形成尊重證件合法性的合力,共同營造安全防護網,。如果說社會是一個龐大的有機體,,那么個人身份信息就是每個社會細胞的DNA密碼。把這個密碼管理好,、使用好,,才能不給病毒可乘之機,讓整個社會肌體健康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