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查擺問題,、切實解決問題,這是教育實踐活動不走過場的一個關鍵。在這一過程中,,如何對待有這樣那樣問題的黨員干部,,直接關系到教育實踐活動的健康開展。
堅持“嚴字當頭”,,是中央對活動的基本要求,。黨內存在“四風”問題,就是因為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糾正“四風”,非嚴不足以祛病強身,,非嚴不足以掃除頑瘴痼疾,。但治病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把人整死,。整風不能搞成整人,,否則就偏離了正確軌道,。
沒有火辣辣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就沒有對作風問題的深刻剖析和切實改進。但同樣需要強調的是,,批評要為黨不為私,,對事不對人。開展教育實踐活動,,蕩滌作風之弊,、行為之垢,為的是補精神之鈣,、興務實之風,,“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目的是“治治病”,決不能誤入“你好我也好”或者“你狠我更狠”的歧途,。
對于犯了錯誤的黨員干部,,只有嚴肅處理,才能起到懲戒個別人,、警示一大片的效果,。但也不能簡單化,無限上綱,、層層加碼,,違反政策規(guī)定隨意處分人,搞得人人自危。
對有這樣那樣問題的黨員干部的組織處理是十分嚴肅的事情,,直接影響到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效,。已經(jīng)有明確規(guī)定的,就按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還不夠明確的,,要認真研究,形成明確的政策意見,,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說服教育的說服教育,既不袒護也要慎重處置,。要注意統(tǒng)籌協(xié)調,,避免政出多門、政策偏頗,、寬嚴皆誤,。處之有據(jù),懲之有道,,被批評和懲處的干部才會心服口服,,從而自覺踐行群眾路線,真心實意轉變作風,。
回顧我們黨的歷史,,正反兩方面的經(jīng)驗教訓都告訴我們,對待犯了錯誤的黨員干部,,一定要遵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則,貫徹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基本方針,,這樣才能達到“團結—批評—團結”的良好效果,為干事創(chuàng)業(yè)提供政治,、組織和人才保證,。
(據(jù)7月12日《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