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號)
根據(jù)諸城市人民法院院長韓旭東的提名,,諸城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于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通過,,任命:
陳衛(wèi)華同志為諸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遲明輝同志為諸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免去:
潘兆龍同志的諸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wù),;
張文兵同志的諸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wù),;
韓秀友同志的諸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王建榮同志的諸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孫繼紅同志的諸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特此公告。
諸城市人大常委會
2021年1月26日
1 條記錄 1/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