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一天,,神情恍惚的婦女牛某走進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員訴說了自己的遭遇。三年前,,她的丈夫出軌有了外遇,,牛某苦苦等待,然而丈夫卻不知悔改,。喪失了生活信心的牛某便起訴與丈夫離婚,,丈夫為爭奪家庭財產不同意離婚,,婚沒有離成,之后的日子更加難熬,,牛某和孩子的生活陷入了極度的困境,。精神的折磨使得牛某決定再次起訴離婚,生活的拮據(jù)需要申請法律幫助,。接案后,,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啟動法律援助程序,安排專人承辦此案,。法律工作者在充分了解事實做好各種預案的基礎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面對被告強硬的態(tài)度和無理的要求,,法律工作者不卑不亢,,配合審判員認真做被告的工作,被告權衡再三,,最終達成協(xié)議,,同意與牛某離婚。
近年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秉承“真誠服務,,奉獻龍城”的服務品牌要求,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不斷改進服務模式,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提高群眾知曉率,,擴大援助覆蓋面,簡化援助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首接負責、領導督辦,、無條件承接,、疑難案件案情分析、快速限時辦理,、多元化糾紛調解,、聯(lián)合辦理、案件回訪,、信息化管理,、綜合保障等“十項工作新機制”。實施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援助機構負責人和承辦機構負責人“四級督辦”制,,設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jiān)督員。推出“三項便民新舉措”:擴大范圍,,一切為民,。除明文規(guī)定的法律援助范圍案件外,對公民因重大疾病,、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等情況,,也納入受理范圍,惠及更多公民,;放寬條件,,一切利民。除嚴格依照援助條列對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的人員免于審查外,,對受援條件不明確,、不具體的受援人,對基本符合條件,,可以給予法律援助的,,對因贍養(yǎng)糾紛提供法律援助,可放寬條件,,降低申請門檻,,提供援助;提高效率,,一切便民,。對于急辦案件和一些特殊案件,對接受審理,、材料審查,、決定受理到指派承辦機構四個環(huán)節(jié),,將7個工作日壓縮為1個工作日,,或者采取“先辦理后規(guī)范”的辦法,對一些老弱病殘的申請實行上門服務,,快速便捷地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今年1-7月,,全市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37件、解答法律咨詢830余人次,,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和諧發(fā)展,贏得了“全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示范窗口”榮譽稱號,。(本網記者王槐德 通訊員 孫永亮 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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