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活垃圾實行分類處理,廣州在2013年9月就出臺了《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明確規(guī)定,,一是舉報垃圾不分類的行為能夠獲得獎勵。二是餐廚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可獲補助,。
顯然,,這次《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是對舊辦法的修改與完善,但同樣沒有改變的是罰款,。雖然此次廣州方面特別強調罰款主要針對垃圾分類的責任人,,而不指向于居民個人,但這樣的做法依然擺脫不了“罰款思維”的嫌疑,。
罰款能解決市民的不文明行為嗎,?據報道,,從2005年11月起,昆明開始實行垃圾分類,,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可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個人可處三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然而8年來沒開出一張罰單,。有了“管理疲軟”,,公眾更會“習慣難改”了。由此來看,,用罰款思維來解決垃圾分類痼疾,,還有待時間求解。究其根源,,關鍵是罰款這種強制行為管的是手腳,,而不是心靈;公民的環(huán)保意識,,是培養(yǎng)出來的,,不是靠罰罰出來的。何況,,垃圾分類重在習慣養(yǎng)成,,一朝一夕難以改變陳年痼疾,只有讓環(huán)保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公民自覺行動,,才能收到長久之效。
據資料顯示,,世界上很多垃圾分類做得好的國家恰恰都不是靠罰款,,反而是靠獎勵來培養(yǎng)市民的好習慣。比如在日本東京,,住戶把廢報紙放在門口,,廢紙回收部門就會根據廢報紙量的多少給予相應的回贈禮品,如衛(wèi)生紙或膠卷等,。在瑞典,,許多超市都設立易拉罐和玻璃瓶自動回收機,如果顧客將易拉罐和玻璃瓶投入其中,,回收機就會吐出收據,,顧客憑借這個收據可以領到錢,以作為鼓勵,。在北京,,從2013年起,也有社區(qū)試點分類投放垃圾獎勵制度,,每分類倒一袋垃圾積1分 滿50分可兌換10元購物券,,極大地激發(fā)了居民的參與熱情,。
有鑒于此,各地在推行垃圾分類過程中,,可通過鼓勵,、獎勵等柔性引導的方式,變堵為疏,,可能效果會更好一些,。當然,由于國情不同,,各地可能在垃圾分類的獎勵資金上還不到位,,但只要樹立獎勵思維,就可以想出各種辦法,。比如,,可以在減免垃圾處理費、衛(wèi)生費上作些補償,;可以在評先樹優(yōu)上作些文章,;也可像北京、上海一些社區(qū)一樣,,建立完善和拓展居民垃圾分類“綠色賬戶”積分制,,利用以積分換取禮品和各類優(yōu)惠的激勵方式,等等,。相信時間久了,,公民的習慣就會慢慢養(yǎng)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