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兩則涉導游的新聞,,一則是“三部委肯定導游優(yōu)質(zhì)服務獎勵,業(yè)內(nèi)看衰小費合法化”,。一則是“重慶人云南旅游,,因未購物被導游嘲諷遭司機掀帽”。
網(wǎng)上有句話叫,,明明可以靠臉吃飯卻偏要靠實力,,用在這里,卻變成了,,導游明明可以靠精彩解說吃飯,,卻偏要靠忽悠和逼迫。
當游客被接地團導游及司機逼迫購物消費時,,一定非常郁悶:“還能不能單純地好好看一看美景了,?”
當游客與導游或司機因購物而發(fā)生沖突,成為一種必然時,,誰的語言過激,,誰的態(tài)度不好,誰先帶臟字,,都成為細枝末節(jié)的浮云了,,沖突分歧的大前提不解決,就沒有辦法“好好說話”,。這才是問題實質(zhì),。
問題的實質(zhì)在于,當下旅游業(yè)界生態(tài)是,,導游(包括司機)的薪酬體系沒有理順,,其收入的大部分,來自景區(qū)購物提成,,有這樣的誘惑規(guī)定,,必然驅(qū)動著接地導游的接待模式,,必然促使導游或兇悍或跪求,總之是千方百計讓游客購物消費,,將山水游變成購物游,。形象描述,就是:因為“餓”,,所以“惡”,。
在這個意義上,國家旅游局,、人社部,、全總三部門聯(lián)合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并支持推廣導游薪酬制改革,。來得相當及時,,正好為處困局既久已臻無解的導游薪酬問題,給出了一個解決的方向與態(tài)度,。
但,,“小費合法化”是良方嗎?業(yè)界看衰,,其原因,,一是因為本身小費文化,在我們的國民行為中,,還沒有形成規(guī)模性習慣,,最根本的原因,還在于,,這還是導游不能按勞取酬的公平性問題,,借《讓子彈飛》的一句臺詞,導游,,能不能站著把錢掙了,?小費合法化,還根本不敢打這個包票,,更在從業(yè)姿態(tài)上,無法讓導游有底氣“站著”,,傳統(tǒng)的觀點肯定是這樣認為的,,想要小費,你還不得低聲下氣,、卑微恭順地小心侍候著,?
所以,我不看好所謂“小費合法化”這一部分可能增加導游薪酬的“寬容性”框架規(guī)定,,這是虛的,,是看上去很美的甜點,,而不是正餐,能否吃到這甜點,,還需要小費文化的整體氛圍培育,,需要國民消費意識和行為習慣的改變來作為前提。我更看好的,,是其實的部分,,就是那句——“今后旅行社必須向簽訂勞動合同的導游提供工資、帶團補貼,、獎金以及社保等一系列薪資保障,。”這一塊,,才是導游安身立命,、站著把錢掙了的支撐基礎。
只有明確了導游與旅行社的隸屬關系,,改良目前持證導游隨意掛靠,,任性接團,薪酬大部來自購物返點回扣提成這種業(yè)界生態(tài),,解除他們“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無身份”的尷尬,,讓導游收入有保障,導游才不會變身為忽悠大王,,或劫道土匪,。 楊光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