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飛
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強調(diào)加大對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失信行為懲處力度,,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罢照\信”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如今,“誠信”已是社會共識,,“信譽”亦成金字招牌,,但仍有不少公職人員甚至政府機構存在失信行為。在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系統(tǒng)中,,被納入“黑名單”的“官員失信”案件超過1100件,;在基層,甚至發(fā)生“鎮(zhèn)政府拖欠執(zhí)行款3700萬元”的事情,。政府的政務失信,、公職人員的個人失信,帶來的是形象受損,、百姓不滿,。
究其病理,既有制度尚不完善的外部原因,,亦有“為官失德”的個體因素,。在制度層面,“新官不理舊賬”的意識未除,,工程款,、借貸款等方面“債務失信”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另一方面,,法律法規(guī),、內(nèi)部考核,在監(jiān)督和懲戒政務失信行為時往往缺乏力度,,追責機制不健全,、失信成本過低。而在個體層面,,少數(shù)公職人員對待公共事務或是缺乏信用意識,認為“為公家辦事,,不守信用也算不到自己頭上”,;或是缺少法治思維,,以為權力在手,就能跳出信用的邊界,,無視規(guī)則的制約,。治病除根,制度建設和思想糾偏,,一個也不能軟,。
孔子曾教導弟子,“民無信不立”,。不能取信于民,,政府終將失去在百姓心中的立足之地。我國“十三五”規(guī)劃中,,就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信用建設”的目標,?!罢照\信”擺在首位,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發(fā)揮著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從古至今,,為政之道仍然以“信”為基。
如何夯實“政務信用”的地基,?制度建設首當其要,。既要明確劃分行政事務中的具體責任,做好銜接工作,,杜絕“甩鍋”,、避免“掉鏈”,又要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監(jiān)督和懲罰,。近期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就明確規(guī)定,在職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yōu)、晉職晉級的參考,。使誠信與利益掛鉤,,讓德行與前途相連,意圖失信者必然望而卻步,。
君子誠之為貴,。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亦須公職人員提升自我修養(yǎng),、樹立誠信意識,、培育法治思維,。只有黨員干部從心底里將“誠”作為規(guī)范工作的職業(yè)倫理,把“信”看成日常生活的道德準則,,才能發(fā)揮“以上率下”的作用,,營造全社會的誠信氛圍。
“自古驅(qū)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誠信”既是個人立身之本,,更是國家強盛之基,。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只有一言九鼎、言出必行,,才能為社會煉制一顆顆定心丸,,為百姓帶來滿滿的獲得感。
據(jù)《人民日報》(11月22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