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任狀得官員自己花錢買
《資治通鑒》卷二百七十五記載:“舊制,,吏部給告身,,先責其人輸朱膠綾軸錢,?!备嫔恚褪侨蚊鼱?,是沿襲南北朝時的遺制,。
唐朝任命官員的程序一般是先經(jīng)考查合格,尚書仆射同意,,報告門下省,,由給事中讀其考查情況,再由黃門侍郎檢視,,侍中審查后上報皇帝,,最后由主管部門執(zhí)行任命。
凡被授官的人,,自各種途徑出身者以至公卿皆給以憑信,加蓋文為“尚書吏部告身之印”的印信,。唐朝,,直至五代,、宋朝以后都是這樣的。
唐末的委任狀都是用素綾紙裱軸的,,被委任的官員為了得到這樣的委任狀,,就約定俗成地“送納朱膠綾紙價錢,各請出給”,,然后,,才好去上任。
到了五代之時,,社會經(jīng)濟相對凋敝,,大家賺點錢都不容易啊,這一交錢買“委任狀”的陳規(guī),,才在敢于說話的官員們的一再建議聲中被廢除了,。
2.參加宮廷宴會要自掏腰包
葉夢得在《石林燕語》卷四中說:“《唐書》言大臣初拜官,獻食天子,,名曰‘燒尾’,。蘇環(huán)為相,以食貴,,百姓不足,,獨不進?!?/span>
尤其是在唐末,、五代時期,各地封疆大吏到朝廷來覲見皇帝,,為了表達謝意,、聯(lián)絡感情,都要自己掏腰包花錢在皇宮里大辦酒席,,邀請皇帝與高官們宴飲,,俗稱“買宴”。
而且,,“五代之時,,不特方鎮(zhèn)入朝買宴,唐明宗天成二年(927年)三月,,幸會節(jié)園,,群臣買宴,則在朝之臣亦買宴矣”,。
就是說,,大臣們在皇宮里偶爾叨圣恩陪皇帝吃了回飯,都得自己掏腰包,!這是古代宮廷劇里所常見的吧,,而這恰恰在古代歷史上存在了很長一段時期,。
直到公元952年,后周太祖郭威才拒絕了一位叫侯章的官員的“買宴錢”,,還說了句冠冕堂皇的話:“諸侯入覲,,天子宜有宴犒,豈待買邪,!自今如此比者,,皆不受?!边@真是為官員們“減負”了,。
3.多如牛毛的自費候補官員
清朝時的北京城里,候補官員多如牛毛,,而且,,當時規(guī)定不得實缺就沒有固定俸祿,所有的開銷完全自費,。
候補官員們如果家境富裕的話,,日子還能勉強湊合,而,,家境一般的候補官員為了能在高消費的北京城過生活,、等差事,還要充門面,、打點人情,,“漂”著尋找機會,只能到處借錢維持啦,。
這個群體雖是“官”了,,但是日子過得實在艱難,很多“官員”硬是窮到臨死也沒得到個實差事,,一直就是“自費”著,。甚至,有的還“自費”候補得發(fā)病發(fā)瘋,。
據(jù)當時的《點石齋畫報》記載:林某不知何許人,,捐有候選通判,僑寓京師宣武門外鐵廠內,,在部投供有年,,選期尚杳,欲加捐海防新班,,又以阮囊羞澀,,有愿難償。自是朝思暮想,,陡患瘋狂,。
古今一對比,,現(xiàn)在的國家公務人員是很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