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昌地稅稅通〔2017〕189號諸城市得利斯紙業(yè)包裝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91370782730665303K)
事由:責令限期繳納稅款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號)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2002〕第362號)第七十三條通知內(nèi)容:你(單位)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應(yīng)繳納稅款(大寫)壹拾叁萬伍仟伍佰玖拾陸元貳角壹分(¥:135596.21)元,,限2017年9月1日前繳納,,并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繳納或解繳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與稅款一并繳納,。逾期不繳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guān)規(guī)定處理,。具體欠稅(費)情況如下:見左表)單位:元
如對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按照本通知要求繳納稅款,、滯納金,,然后依法向諸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fù)議。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諸城市地方稅務(wù)局昌城中心稅務(wù)所稅務(wù)事項通知書
諸昌地稅稅通〔2017〕190號諸城市東發(fā)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91370782869727687L)
事由:責令限期繳納稅款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號)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2002〕第362號)第七十三條通知內(nèi)容:你(單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應(yīng)繳納稅款(大寫)捌萬捌仟貳佰陸拾元玖角柒分(¥:88260.97)元,,限2017年9月1日前繳納,,并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繳納或解繳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與稅款一并繳納,。逾期不繳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guān)規(guī)定處理,。具體欠稅(費)情況如下:見右表)單位:元
如對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按照本通知要求繳納稅款,、滯納金,,然后依法向諸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fù)議。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