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地稅強扣〔2018〕1號
山東海鑫服飾有限公司(識別號:370782310322478):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經(jīng)諸城市地方稅務(wù)局局長批準(zhǔn),,決定從2018年5月11日起從你(單位)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諸城支行的存款賬戶(賬號:536902686410703)中扣繳以下款項,,繳入國庫:稅款(大寫):壹萬貳仟肆佰捌拾陸元零叁分(¥12486.03)滯 納 金(大寫):壹仟伍佰玖拾柒元零伍分(¥1597.05),,合計(大寫):壹萬肆仟零捌拾叁元零捌分(¥14083.08)。如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依法向諸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fù)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諸城市地方稅務(wù)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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