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中國社會的最大變化之一,就是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如果說,,當年一部《秋菊打官司》的電影,曾讓人們充滿好奇,,那么今天,,“討說法”已經成為社會口頭禪,。從主張經濟、社會,、文化和消費者權利,,到捍衛(wèi)政治、環(huán)境,、食品安全和納稅人權利,,“權利意識”從未像今天這樣,,如此深入人心,、影響社會、改變國家,。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走向權利的時代。市場經濟發(fā)展帶來的自由平等意識,、網(wǎng)絡媒體勃興提供的多元表達平臺,、民主政治進步造就的個體意識啟蒙,所有這一切,,成為人們權利意識的萌發(fā),、表達和伸張的“時代注腳”。與之相伴,,“權利意識”的高漲,,也為樹立法律權威、培養(yǎng)法治觀念,、發(fā)掘公民意識,,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成為社會進步的催化劑,?!耙辉X”官司的較真,厘清的是社會是非觀念,;“物權”概念的普及,,調動起創(chuàng)造財富的熱情;“環(huán)境權”的主張,,增強著生態(tài)文明的群眾基礎……
與此同時,,時代的洪流往往泥沙俱下,在極短時期內高漲的權利意識,,也呈現(xiàn)出某種“初級階段”特征,。正如《社會管理藍皮書——中國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報告》指出的,“一部分人只注重享受權利,,不注重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由此導致公眾權利意識強與社會責任意識弱并存這一現(xiàn)象的存在”。飛機航班延誤,沖上跑道攔飛機,;發(fā)生醫(yī)患糾紛,,把棺材花圈抬到醫(yī)院;網(wǎng)上討論辯論,,動輒粗口相向,,乃至暴力威脅……一些人為了維護個人權益,無視他人權益,,罔顧公共利益,,甚至更進一步,把他人權益,、公共利益當作討價還價的籌碼,,以實現(xiàn)個人利益最大化。這種走岔道的極端方式,,將“權利意識”異化為“交相害”而非“交相利”的行為,,讓人遺憾,也發(fā)人深思:權利的風帆如何行進,,才能抵達文明的彼岸,?
“在一個多少算得上是文明的社會里,一個人所能夠擁有的一切權利,其唯一的來由是法律,?!狈▽W家杰里米·邊沁的結論一針見血?!皺嗬庾R”的伸張,,離不開“法治觀念”護航。在法律的條款中去尋找依據(jù),,權利的主張才能水到渠成,;在法治的框架下予以推進,權利的實現(xiàn)才能順理成章,。反之,,把“權利”當作為所欲為的通行證,認為有了利益訴求,,就能夠理直氣壯地去沖撞底線,、挑戰(zhàn)規(guī)則、突破邊界,,整個社會又如何做到和諧運轉,?
一個成熟的社會,有許多不言自明的遵循:在高速公路開車,,盡管車是自己的,,但是不能超速行駛,;在城市里蓋房子,盡管土地使用權是自己的,,但依然要服從市政規(guī)劃,。這些常識的背后,是對個人權利的清醒認知——沒有什么權利是絕對的,。任何個人權利的行使,,都必須在法治的軌道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不得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惟其如此,自己的權利才能得到保障,,他人的權利才能得到維護,,社會的福利才會趨于最大化,。
今天的中國,,正處于從傳統(tǒng)到現(xiàn)代的艱難爬坡中,法治觀念必須“跟得上”權利意識的步伐,。一邊是權利意識已經成為人們的慣性思維,,一邊是法治觀念尚未成為人們的生活方式,其間的落差,,很容易造成社會生活的失序,。沒有對公共規(guī)則的遵從,我行我素的自由,,就會導致“組團式過馬路”的亂象,;缺乏對法律程序的敬畏,對化工項目的異議,,很可能演變成行為失控的騷亂,。那種只問結果不計手段、“以錯糾錯”式維權,,看似“高效有力”,,卻會讓更多人不講文明、不守規(guī)矩,。在這個意義上,,權利如果不能正確行使,不僅不能成為法治進程的鋪路石,,反而可能變成社會動蕩的導火索,。
“哪里沒有法律,哪里就沒有自由,?!比魏紊鐣袨橐坏┟撾x法治視野,,便不可能帶來公共福利的實質增進,也難有公平正義的真正實現(xiàn),。今天,,如果說,“權利意識”的啟蒙我們已經完成,,那么“法治觀念”的啟蒙還在路上,。這也是黨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深層原因所在。既要“權利意識”,,也要“法治觀念”,,二者彼此砥礪、相互促進,,才能讓法治精神融入社會治理和社會生活,,使“權利意識”成為構建現(xiàn)代公民人格、建設民主法治社會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