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職工張婧姝,,性別女,,身份證:370782198404260523,自2019年1月15日曠工至今未來上班,,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經(jīng)我公司研究決定與張婧姝解除勞動關(guān)系,在此期間及以后發(fā)生的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與單位無關(guān),。特此通知。
山東蘭鳳針織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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